人的一生之中,总会在某个季节碰上“爱情”,“爱上”一个人或者被一个人“爱上”。有人甜蜜,有人痛苦,有人悲伤,有人幸福。不同的情感体验,完全是因为每个人对“爱情”不同的认识。 爱情这个词,在中国古代是没有的,是近代文学中为了翻译西方文学而造出的一个词语。在古文里,爱是爱,情是情,本来不是一回事。诗经 尔雅中说了:惠,爱也。所以,爱是一种愿意付出的情感。情呢,《说文》中对情的解释是人之有欲者也,所以情是一种期望获取的情感。 男女双方在交往中,肯定是既愿意付出,又期望获取的一种情感状态,但是这里要注意了,如果是愿意付出的成份高于期望获取的成份,那么就是爱,反之则是情。所以,虽然表面上都是“爱情”,有的人“爱”多于“情”,有的人“情”多于“爱”,幸福和痛苦,就从这里开始分叉。 当然,痛苦和幸福,并不是在交往最初就注定了的,因为“爱”与“情”的成份,在交往中会变化的。 了解了爱和情,你就掌握了幸福的主动,不论贵贱,不论贫富,幸福爱情的本质都是一样,那就是:自己要有付出的意愿,同时要分别出那个“TA”,是否也和你一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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